第十二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全面展开。本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主题:技能与成才。活动安排:1、宣传发动阶段(2月27日~3月23日)2、普遍开展阶段(3月24日~4月20日) 3、二级学院(部)比赛阶段(4月21日~5月16日): 各二级学院要在各专业系普遍开展的基础上,择优选派代表参加校级观摩比赛。各学院每个比赛项目的代表名额为人文学院3人、商学院2人、理工学院3人、外语学院2人、教育科学学院2人、艺术学院2人、高职学院3人、继续教育学院2人,名单请于5月16日送交教务处及比赛项目承办单位。4、学校观摩比赛阶段(5月19日~5月27日) 。
评比办法:学校成立评委会,对各二级学院(部)开展活动情况和负责校级观摩竞赛组织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奖项设集体组织奖和个人全能奖及个人单项奖。个人全能奖和个人单项奖不得兼报。评委会将根据实地考察情况和各二级学院校级观摩竞赛的成绩以及书面汇报材料评出集体组织奖3名;个人全能赛采取“4+2”办法,即报个人全能赛的选手必须参加“‘技能与成才’主题演讲比赛”、“‘技能与成才’主题征文比赛”、“英语演讲比赛”、“计算机网页制作技能比赛”等四项比赛,并且自选另外两个比赛项目;参赛个人全能奖由学校竞赛活动领导组根据选手参赛的项目及单项成绩得分情况评定。个人单项奖的评审工作由各个承办单位组织评委评定并报送学校竞赛领导组审核。奖金与证书由学校统一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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